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作者: admin 日期: 2019-02-21 20:12:14 人气: - 评论: 0

一、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二、办理条件: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三、办理程序:1、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在申报材料齐全后,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2、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3、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4、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5、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30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四、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六、数量限制:无


七、申报材料::用人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2、聘用意向书;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5、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还需提供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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